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6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关税税率税目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 年关税调整方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26 年对 935 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涉及关键零部件、先进材料、资源性商品、医疗产品等。取消微型电机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等本国子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 8972 个。还将根据相关协定,对原产于 34 个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继续给予 43 个建交最不发达国家 100% 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等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2026-02-27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2025-12-2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6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关税税率税目2025-11-0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2025-08-1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2025-05-1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2025-04-1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2025-04-0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美所有进口商品加征 84% 关税2025-04-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 34% 关税2025-03-0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2025-03-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