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2025 年 2 月 4 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 2025 年 2 月 10 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回应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 10% 关税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 15% 关税,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 10% 关税,并对附件所列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相应关税,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加征关税不予减免。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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