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发布
3 月 18 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指导企业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2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GB 31662—2025)规范申报、高效注册,确保市场平稳过渡。申请人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注册(含变更)申请,获注册后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已获注册产品仅按新国标调整配方等,原则上按变更注册办理。申请材料未变无需重复提交,稳定性研究材料留存记录备查。生产现场核查基于风险实施,符合条件的已注册产品可不再核查和抽样检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发布
界面 / 财联社 / 钛媒体
2026-03-1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发布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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