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3000 元内全报
1 月 12 日

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产前检查费用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其中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提高,参保女职工医保范围内费用 3000 元(含)以内报销 100%,3000 元以上报销 30%,基金最多支付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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