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规定除东部区外跨大区屠宰用生猪「点对点」调运,距离原则上在 1000 公里以内,后续视情况调整。允许省外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调运种猪、30 公斤以下仔猪到浙江。省外合格生猪产品须备案及指定通道报验后调入。《通知》2026 年 1 月 10 日起实施。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