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2025 年 12 月 1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通知,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适用范围为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 1 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因其亚硫酰氯含量少、拆解困难、扩散风险极低,不再属相关管理及管控范围,无需办理相关进出口核准单和许可证。重磅发布!三部门出台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优化监管措施格隆汇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优化监管措施出台财联社 / 钛媒体三部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格隆汇 / 36Kr展开全部报道话题追踪2025-12-12三部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2025-03-28十部门:优化电解铝产能布局 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2024-07-31商务部等三部门: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专业版功能登录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