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公告,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持有的省交通投资集团 90% 股权,无偿划转由江西国控调整为省国资委。重大事项完成后,省国资委将直接持有该 90% 股权,省交通投资集团对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省交通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
行业标签
公司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