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今起正式施行:每净吨 400 元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标准、主体等内容,规定由中国建造的船舶等免予缴纳。收取标准分阶段调整,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靠泊中国港口按每净吨 400 元计收,后续不同时间节点有不同标准,同一船舶一年内收取不超 5 个航次。船方或其代理人需提前通报信息并缴费,海事管理机构核实信息,违规未缴清费用的船舶将受限,收取范围、标准等将视情动态调整,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2026-01-23
中国航协开展航班预留座位规则标准制定2025-11-10
交通运输部:暂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等 为期 1 年2025-10-14
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今起正式施行:每净吨 400 元2025-10-14
交通运输部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2025-10-10
交通运输部: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2024-08-27
交通运输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