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2025 年 4 月 18 日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快递业发展原则,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构建。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界面 / 钛媒体
2026-04-07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2025-11-06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06-23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2025-04-18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2025-03-24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03-21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 (修订草案)》2025-03-12
国常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草案)》2024-12-13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11-14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