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发布 12 月 25 日起实施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自由退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政策与在职职工相同,包括租赁住房、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况,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提取政策。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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