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1 日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 2022 年 1 月 30 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026-02-11
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02-09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6-02-02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2026-01-31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01-21
财政部等三部门: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2026-01-15
两部门: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2025-12-26
财政部发布关于保险合同准则转换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的公告2025-12-26
财政部等四部门:积极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2025-12-02
财政部: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 960 亿元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