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投资或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021 年 8 月 23 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 27,其中分析了一起与威乐国际加密数字货币项目有关的案件 … 山东高法认为,网络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发行机关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财经
icon订阅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