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4 月 13 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按合法、必要、规范、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立企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等,所设企业利润应用于符合宗旨的事业,相关负责人及亲属不得在所设企业任职或领报酬补贴,还将制定设立企业管理办法,严格程序、完善监管、管控风险。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财联社 / 格隆汇 / 钛媒体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 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财联社 / 格隆汇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36Kr / 钛媒体 / 华尔街见闻专业版功能登录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