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严禁以涉农金融名义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 月 8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6 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等。持续加强涉农信用风险监测,防范涉农贷款用于非农领域。严禁以涉农金融名义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及与不法中介勾结等行为。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监督管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2026-04-08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严禁以涉农金融名义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2025-12-1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5-09-12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2025-09-0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07-29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全力做好主汛期灾害应对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2025-04-11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2024-09-20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08-24
地方金融组织迎强监管 部分省份新设机构和股权变更已停批2024-08-09
金融监管总局: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2024-07-3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强对保险机构和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指导,加强反欺诈跨境合作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