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公交、巡游出租车除外),规定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下,对非营运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明确了消费者条件、申领要求等。此外,支持以旧换新,对专用营运额度、车型登记、牌照申领、车辆注册登记及转让变更等作出规定,还涉及公共数据采集、厂商责任、动力蓄电池监管、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市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办法。
2026-01-30
八部门印发《2026 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2025-12-31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5-11-05
上海: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2025-10-23
上海将启动第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摇号报名,报名时校验发票2025-10-10
上海调整 2025 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2025-09-11
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增加新车注册登记地要求2025-07-16
国常会: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 督促重点车企落实好支付账期承诺2025-04-24
上海发布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2025-03-10
《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印发2024-12-31
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原则上不低于 30%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