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医保支付范围管理
2025 年 12 月 7 日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 年),提出加强医保支付范围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办法要求,符合病情、适应症及限定支付范围方可支付,支付范围非修改说明书,医师合理用药不受影响,简化表述以说明书为准,各地可收集反馈,国家医保局将推进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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