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同意 7 个地方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3 月 13 日

国家数据局同意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 7 地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各试验区将聚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数字技术突破、数字化转型和适数化改革等任务,编制具体建设方案后开展试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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