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2025 年 1 月 22 日
国务院批准《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到 2035 年,东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0.1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0.00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361.08 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26.74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1433.37 平方千米以内。单位 GDP 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 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2025 年不低于 4%。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 年不超过 21.34 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同时,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各类风险控制线和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2026-02-03
中共中央、国务院: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2026-02-02
中共中央、国务院:构建「一核两翼、双城多点、双廊多圈」的首都都市圈空间格局2026-01-08
国务院暂不允许贷款利息抵税,但仍存想象空间2025-12-03
国务院原则同意《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 年)》2025-11-06
国务院批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2025-09-10
国务院批复同意新建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08-28
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2025-05-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2025-04-27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核准浙江三门三期工程等核电项目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