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上海市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设置弹性工作、灵活管理、友好环境的「生育友好岗」,主要面向 12 周岁以下儿童的抚养者。鼓励采用居家办公、灵活休假等方式,兼顾工作和生育。相关部门将引导新经济形态等领域试点推行该模式,拓展相关岗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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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设置弹性工作、灵活管理、友好环境的「生育友好岗」,主要面向 12 周岁以下儿童的抚养者。鼓励采用居家办公、灵活休假等方式,兼顾工作和生育。相关部门将引导新经济形态等领域试点推行该模式,拓展相关岗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