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持续运作的迷你基金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管理人需承担基金固定费用
10 月 9 日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无需召集持有人大会,但需承担基金运作产生的固定费用。拟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仍需按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办法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一定规模时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证监会认可的除外),还可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集中度等方面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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