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 2.61 亿余元 韩勇受贿案一审被判死缓
5 月 19 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韩勇受贿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1993 年至 2023 年,韩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2.61 亿余元。法院鉴于其有未遂情节、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等从轻处罚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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